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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你能帮我概括一下外购和自产的视同销售吗?我总是搞混
84785029 | 提问时间:05/08 10:16
谢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简单来记,用于内部的,不包括购进的货物,用于外部的,包括外部购进的
05/0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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