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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 2017年的时候a公司(成立之前)大股东以个人名义向“东B有限公司”打款15万元作为代理商保证金,现在代理商协议到期,对方退回保证金,想要退至“a公司”公账,这样可以吗?对我们a公司有影响吗
84785017 | 提问时间:05/07 12:1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合同和协议:首先,需要查看当时的代理商协议以及任何相关的合同文件,看是否有关于保证金退还的明确条款。如果协议规定保证金可以退还给公司,那么理论上可以退至a公司的公账。 2.法律主体:由于这笔保证金最初是由a公司的大股东以个人名义支付的,而不是以a公司的名义,因此从法律上讲,保证金的所有权最初属于该大股东。如果大股东同意将这笔钱转移给a公司,并且这符合当地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那么这通常是可行的。 3.税务问题:退还保证金时,可能涉及税务问题。如果这笔钱最初是作为费用支付的(如代理商费用),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有相关的税务扣除或调整。如果直接退回给a公司,可能需要确保公司正确处理了相关的税务问题。 4.对a公司的影响:如果保证金能够顺利退回至a公司的公账,并且得到了正确的税务处理,那么通常不会对a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然而,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税务问题、审计问题或其他合规性问题。 5.手续和文件:为了确保整个过程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建议与东B有限公司协商并制定详细的退款计划,同时确保所有相关的文件和手续都得到妥善保存。
05/07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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