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产租赁,房产销售及收购,房屋维修,危旧房改造。甲方和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进行办公室维修,合同约定乙方代为购买家具家电,乙方可以将代为购买的家具家电开具维修费发票吗?如果不能需要如何处理?代为购买家具家电是否超过经营范围?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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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0 | 提问时间:05/06 10:00
你好,代购家具属于超范围经营,没有这个经营范围的。你问你税务局允许你们自己开吧,只要允许开就可以的,
不能开维修的发票。
05/0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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