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是一家门诊,是学校的二级单位,每年学校会招标一家物业公司,负责本单位的物业工作,本单位日常的维修都是由物业公司采购配件负责维修,然后物业公司来本单位报销,但是这样往往就会出现物业公司购买的配件是第三方提供的发票,但是付款方又是我们单位的名字,但实际上我们单位付款是给物业公司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规范操作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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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2 | 提问时间:05/05 01:34
您好,这个可以的,也就是物业公司代买配件报销流程上没有问题的,内部管理加强管控就可以了。
05/05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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