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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老师,第八题为啥选A错了?为啥是选D
84785013 | 提问时间:05/04 17:19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 “全部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这个等式在会计记账的“试算平衡”理论中是基于借贷记账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然而,这个等式在实际情况中并不总是严格成立,因为它假设了所有的账户和交易都被正确地记录且没有遗漏或错误。 以下是几个可能导致这个等式不成立的原因和相应的例子: 1.记账错误:如果某个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被错误地记录,那么等式就会不成立。例如,一笔100元的销售收入被错误地记在了借方而不是贷方。 2.遗漏交易:如果某个交易没有被记录,那么等式也会不成立。例如,一笔100元的采购支出被遗漏了,没有记在贷方。 3.期初余额不平衡:如果账户的期初余额就已经不平衡(即借方余额不等于贷方余额),那么即使后续的交易都被正确记录,期末的借贷方发生额合计也可能不平衡。 4.账户分类错误:如果某个账户被错误地分类到了另一个类型的账户下,比如一个费用账户被错误地记录到了资产账户中,这也可能导致借贷方不平衡。 5.未结转的调整事项:在会计期末,可能有一些需要结转但未结转的调整事项,比如未结转的预提费用或待摊费用,这些也会影响借贷方的平衡。 举例说明: 假设一个公司有以下两笔交易: 1.收到客户支付的100元货款,正确记录为:借:现金 100贷:应收账款 100 2.支付了100元的电费,但错误地记录为:借:电费 100(漏记贷方分录) 在这个例子中,全部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是200元(现金100元 + 电费100元),但全部账户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只有100元(应收账款100元),因此等式不成立。 为了保持会计记录的准确性,会计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试算平衡,检查并纠正任何不平衡的情况。
05/0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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