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3年至2024年度发生如下与股票投资有关的业务:
(1)2023年4月1日,用其他货币资金购入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股票4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入价为20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0.5元,另支付相关税费360元,于4月18日收到该现金股利存入银行。
(2)2023年10月1日购入B公司股票50000股,并准备随时变现,每股买价8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元。另支付相关税费4000元,均以其他货币资金支付。2023年10月5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3)2023年12月18日甲公司出售了该公司所持有的B公司的股票,售价为450000元,支付了相关费用2500元。
(4)2023年12月31日,购入A公司的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每股21元。
(5)2024年2月3日,出售持有的A公司股票3000股,实得价款65000元。
(6)2024年4月15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派发0.1元。2024年4月30日,收到派发的现金股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金额单位均为元)
根据资料(3),甲公司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48 | 提问时间:05/03 23:24
你好,(2)2023年10月1日购入B公司股票50000股,并准备随时变现,每股买价8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元。另支付相关税费4000元,均以其他货币资金支付。2023年10月5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这个时点购入时另支付的相关税费4000元,确认为投资收益,未计入交易金融资产成本。因此在出售时,不再考虑这4000元。
05/0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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