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企业汇算清缴有那些是调增调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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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9 | 提问时间:04/29 14:49
1.视同销售收入: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等用途,应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1。
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这些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3.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同样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超过规定比例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5.超过规定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调减项目:
1.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2.捐赠支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3.资产折旧摊销:根据税法规定,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可能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需要进行相应的调减
04/2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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