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重点:结转下期抵减!!!申报表主表28栏分次预缴税款对应附表4,根据当期预缴填“本期发生额”,根据参与抵减的金额填“本期抵减额”(带回主表),未抵减完的体现在附表4最后一列“期末余额”,主表应纳税额应≥0,<0时是存在应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金额但是报表填报不规范(错误),往往有些企业还据此发起了退税。
请问这个是什么意思呀?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04/22 13:36
你好,预交增值税,可以抵减当期税额。但是当期抵减不完的,可以下期抵减。但是不能出现负数,超额抵减,申请退税
04/22 13:4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