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在首次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就有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无法持续可靠取得时,可以对该投资性房地产单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即便中途有证据证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亦不能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这句话怎么理解?成本模式不是可以转为公允模式吗,为什么这里不能转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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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1 | 提问时间:04/20 17:34
你好,因为公允价值无法持续可靠取得,你要满足条件才可以
04/2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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