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20年7月1日将其于2×18年1月1日购入的债券予以转让,转让价款为2 100万元,该债券系2×18年1月1日发行的,面值为2 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期限为3年。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转让时,“利息调整”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为12万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2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转让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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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4 | 提问时间:04/20 11:34
您好,处置债权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金额=2 100-(2 000+2 000×3%×2.5-12-25)=-13
04/2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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