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物业公司一般纳税人 我们代收水费付给其他公司 没有赚差价 会计科目是进了其他应付款代收代付水费 然后业主强烈要求我们开发票 本来代收代付是不开发票的 但是业主非要发票 我们就给开了 按照简易计征方式 这个代收的水费也是要申报的吗 我们代收的这个水费不管开不开票都要申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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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5 | 提问时间:2024 04/19 16:00
您好,是简易征收,要申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①将差额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填入“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
②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应为“0”。
③将本期产生的可以差额扣除的填入“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应为2、3列的合计额
④“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应为。本列≤第4列且本列≤第1列。
⑤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本列=第4列-第5列=0。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物业管理服务中,仅对收取的水费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是所有物业服务收入都可以简易计税
2024 04/1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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