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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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04/17 21:09
您好,以下您参考下
电子税务局-搜索备案-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1、填写分公司信息:
注意:参与汇算清缴标识写否,注册时间是9月,有效期就写10月,因为要报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
2、填写总公司信息:分支机构等级:2级(总公司就到这个分公司就选2级。总公司到分公司-又再到这个分公司就要选2级以下。就地缴纳标识选是。
注:总公司也要做企业所得税备案。流程一样。如果备案时显示非总分机构不允许备案,说明当时税务报道时总分机构类型代码选错了。查看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一照一码信息查看是否写错
分公司增值税要汇总到总公司报税是有要求的:《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8号):
一、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申请增值税汇总纳税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总分支机构在省内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为非独立法人企业;
(二)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
(三)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能够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数据交换、实时库存管理等功能;
(四)具有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明确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货物移送、提供劳务和服务管理制度;
(五)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实现信息管理系统有效监控,财务核算规范,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04/17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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