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老师能帮我传一份关于单位收到捐赠物品的管理办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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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9 | 提问时间:04/14 15:26
您好,
为进一步加强广平县县际间结对帮扶社会捐赠物款的使用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款物的使用范围
1.用于救助灾害、扶残助弱等困难群体;
2.用于教育交流、科技帮扶、卫生医疗服务、农业设施建设、稳岗就业等事业的发展;
3.用于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用于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规范
1.接受捐赠物资时应当场验收,物资种类、数量、质量须经捐赠方、接受方二人以上需清点核实无误。
2.接受定向捐赠的物资,捐赠方应当出具捐赠函说明捐赠意愿。必要时,可以签署《捐赠协议》,约定捐赠物资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以及协议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
3.接受的捐赠物资,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入账;由捐赠方提供证明捐赠物资公允价值的凭据,接受方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价格,作为入帐价值,并开具统一、合法、有效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4.接受机构接受捐赠物资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并将受赠物资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5.对接受的物资要及时制定分配方案,审核同意后发放,捐赠物资发放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好发放记录,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汇报。
6.捐赠人有权向受赠处查询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处应当如实答复。
三、捐赠款物优惠措施
企业和个人依法捐赠的物资,对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影响较大,社会效益明显的,给予表彰和宣扬。
四、捐赠物资监管责任
捐赠接收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捐赠物资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4/1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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