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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4.难以认定受益对象为什么不是直接进当期损益而是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84785026 | 提问时间:04/07 14:20
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因为需要对其实质进行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薪酬包括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 所以,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有以下两个方面: 1、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因职工离职已经不再服务于企业,则难以认定受益对象,满足准则第六条确认条件的辞退福利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给因公伤亡职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抚恤金,因职工伤亡不再为企业提供服务,也属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04/0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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