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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公司找了一个自然人代持a公司股份,有持股协议,公司通过公户转了钱给这个自然人,然后这个人再转钱给a公司。但是公司转钱给自然人的时候备注借款。分录怎么做呢
84785025 | 提问时间:04/01 09:32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于公司通过公户转账给自然人的部分,由于备注为“借款”,会计分录应体现为公司对自然人的借款。具体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自然人姓名)”,贷“银行存款”。 自然人将钱转给A公司,这部分交易属于自然人与A公司之间的股权交易或投资,与公司直接无直接关系,因此公司账面上无需对此进行会计处理。然而,如果公司需要记录与自然人之间的代持股份关系,可以在“代管短期股权投资”或“代管长期股权投资”的二级会计科目下进行记录。 如果自然人代持股份涉及股息或股权分红的接收与支付,公司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收到代管股息或股权分红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付利息/应付利润——应付xxx股息/股权分红”。向托管人支付股息或股权分红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利息/应付利润——应付xxx股息/股权分红”,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关于借款的后续处理,如果公司计划归还这笔借款给自然人,当归还借款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自然人姓名)”。如果自然人决定将此借款转化为对公司的投资,那么需要进行相应的资本入账处理,并可能需要调整原有的股权结构。
04/0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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