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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非同控以存货作为合并对价,要视同销售。而同控下,以库存商品作为合并对价,就不需要视同销售呢?
84785007 | 提问时间:03/26 21:12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 长期股权投资中,非同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同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会计处理上存在显著差异,这主要源于它们背后的经济实质和合并动机的不同。 首先,对于非同控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合并双方不存在控制关系,这种合并更多地被视为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因此,当以存货作为合并对价时,需要视同销售进行处理。这是因为存货的转移实际上代表了销售行为的发生,存货的所有权从原企业转移到新企业,同时伴随着相应的收入和成本的确认。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合并的经济实质,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相比之下,同控下的企业合并发生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之间,这些企业通常存在某种形式的控制关系。在这种情境下,合并更多地被视为集团内部的资产重组,而非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因此,当以库存商品作为合并对价时,不需要视同销售。这是因为库存商品的转移在集团内部进行,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销售行为。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简化合并的会计处理,避免不必要的复杂性和成本。 综上所述,非同控与同控下的企业合并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主要源于它们背后的经济实质和合并动机的不同。非同控下的合并更接近于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因此需要更严格地遵循销售处理的规则;而同控下的合并则更多地被视为集团内部的资产重组,可以采用更简化的处理方式。
03/26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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