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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问三个问题:1、计提企业所得税时是不是得把所有费用都结转后得到的本年利润来计算。2、年末结转本年利润时是结转全年的,还是12月份的?还是两个都得结转,如果每月一结转是不是只结转12月份的就可以了。3、结转本年利润前应该有个结转所得税费用,为什么会用12月的本年利润减去第四季度的所得税费用呢?这不是不对应吗?希望老师可以给解答一下,谢谢。
84784953 | 提问时间:03/25 14:1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计提企业所得税与费用结转的关系: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确实需要考虑所有费用结转后得到的本年利润。企业所得税的计提是基于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个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将所有收入减去所有允许扣除的费用后得到的。因此,确保所有费用都已经正确结转并反映在当期的利润中,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重要前提。 2.年末结转本年利润的处理:年末结转本年利润是指将全年的净利润或净亏损从“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这意味着不仅仅是12月份的利润,而是全年累积的利润都需要进行结转。每月的利润结转主要是将当月的利润或亏损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以便累积计算全年的利润或亏损。因此,年末的结转是全面的,而每月的结转是累积的过程。 3.关于结转本年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的关系:在结转本年利润之前,确实需要先结转所得税费用。这是因为所得税费用是企业的一项支出,它会影响当期的净利润。在计算全年的净利润时,需要将所得税费用从总收入中扣除。至于为什么用12月的本年利润减去第四季度的所得税费用,这通常是因为所得税费用是在每个季度末计提并预缴的,而第四季度的所得税费用可能与前几个季度有所不同,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样的处理是为了确保所得税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使其与当期的利润水平相匹配。
03/25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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