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企业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条件是什么?(是不是只要企业安置了残疾人就能享受这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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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3 | 提问时间:03/25 12:57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但并非所有安置残疾人的企业都能享受这一政策。企业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条件:企业必须安置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且残疾人员工占纳税主体合同员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具体来说,企业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12。
劳动合同:企业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3。
社会保险: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3。
工资支付: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
增值税收入比例: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2。
退税限额: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12。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安置了残疾人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直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还需要满足上述一系列条件。
03/2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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