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开票给甲方,甲方把钱给B,B在转给我们,这个需要需要甲方和B出一个什么说明呢?这样处理可以吗?甲方没钱付,给了一个使用权,给B了,B对外出租,租金替工程款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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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4 | 提问时间:03/19 15:16
同学你好,这样做风险比较大,税务系统会比对现金流和发票流的一致性。如果是偶发事项,要补足委托付款等文件,即,甲方委托B支付贵司某某合同款的文件。
03/1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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