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金融商品,月末产生转让收益,分录为:借:投资收益,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投资收益为损益类账户,借减贷加。为什么不是借:应该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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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4 03/18 17:13
同学您好! 转让金融商品产生收益时,会计分录应为借:投资收益,贷:应交税费。这是因为投资收益是收入类账户,增加时记贷方,减少时记借方。而应交税费是负债类账户,增加时记贷方,减少时记借方。因此,当产生转让收益时,应增加投资收益并同时确认应交税费,符合会计记账规则。
2024 03/18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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