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税收政策汇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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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4 03/14 09:43
变化一:小规模45万免征降至30万!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季度3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变化二:小规模税率由“免税→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24 03/1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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