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房地产回迁的房子如何算税 也按正常销售去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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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0 | 提问时间:03/13 09:52
房地产回迁的房子在税务处理上**通常视同销售**,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税费。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回迁安置时,通常会将新建的房产用于安置被拆迁户。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用于安置的房产在税务上被视为销售行为,因此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涉及的税种可能包括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以下是具体的税务处理方式:
1. **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2. **土地增值税**:同样,根据上述通知,安置用房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视同销售处理。
3. **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回迁安置,这种行为应视同销售,于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此外,在计算这些税费时,可能会采用特定的计税价格公式,例如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其中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各市国税局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处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者直接联系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和最合规的税务处理方法。同时,由于税法可能会有变动,所以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应以最新的税法规定为准。
03/13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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