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3年有进项加计抵减优惠政策,2024年已经取消了这个政策,之前附表四的期末余额就为0了。我2023年加计抵减进项做账是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加计抵减。2023年底加计抵减期末余额18484.19元,我是可以做相反分录冲减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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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2 | 提问时间:03/11 10:59
你这个需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03/1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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