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收入乘以千分之五,小于招待费60%的金额,为什么汇算调增,要用招待费减收入千分之五的部分调增呢。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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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9 | 提问时间:03/07 17:16
你好,税前扣除金额收入的千分至五4450.18
和招待费60%金额6579.3相比,取小的数4450.18就是税前扣除
不能扣除的就是用总得减去可扣除的
03/0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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