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请问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出售给受让人,交付时受让人承担保险标的毁损灭失风险,原被保险人给保险标的买了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让人未通知保险公司的,该转让对保险公司不发生效力,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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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64 | 提问时间:03/07 07:50
您好,是的,
在实践中,往往由于保险标的转让人完成转让行为,收到转让款后,认为与原保险合同已无关联,而受让人又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形下,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通常会以对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变更不清楚,不知情,以及未接到通知为由拒绝理赔。
03/07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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