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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解析:收回后直接出售或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均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那如果直接出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怎么计?
84785031 | 提问时间:03/06 14:3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如果直接出售应税消费品,那么消费税会被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这是因为消费税是一种价内税,即税金构成商品价格的一部分。当应税消费品被直接出售时,其价格中包含了消费税,因此消费税应当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具体来说,当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应税消费品时,应该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在会计分录上,这可以通过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来实现。这样,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就包括了消费税,而这个成本最终会体现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售价中。
03/0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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