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一下律师事务所的涉税问题:
1.律所属于合伙企业,律所的经营所得按个税经营所得缴纳个税后,为合伙人的收入;
2.律所的专职律师,工资薪金正常按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3.律所的兼职律师,也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4.律所的律师费收入,一般都是由律所对外全额开票,基本上全额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然后按比例给律师分成,发给律师的部分,律师按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剩余部分为律所所得,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以上四点理解不知道正确不正确,请熟悉律所涉税业务的老师指点,未想到的还请麻烦补充一下,谢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88 | 提问时间:03/06 14:18
你好 你这个很全面的呀 我们税务师书上包括实务中也就是这些的业务的
03/0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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