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门诊消费超过15000元因为我是县医保,那不能走医保,所以是自费,这种情况可以走大病医疗进行免税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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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03/03 19:15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所以是可以的
03/03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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