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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不动产销售按简易计税5%征收率,时间点是2016年4月30日前贝购买的,那时是营业税,对吗?
84784963 | 提问时间:02/25 21:40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不动产销售在2016年4月30日前如果已经完成购买,那么适用的是**营业税而非增值税**。 在中国税法中,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销售由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这意味着,如果您是在2016年4月30日前购买的不动产,那么您需要缴纳的是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未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不动产的销售和税务处理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税务机关的具体指导意见。在进行不动产交易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符合当时的税法规定。
02/25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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