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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计提当月应交增值税只有销项-进项吗?如果还发生了进项转出或减免税等明细怎么办?
84784968 | 提问时间:02/24 15:50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计提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 - 免、抵、退应退税额)+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 应纳税额减征额 - 加计抵减额(1-本期累计数)**。 具体来说,这个公式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销项税额**: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总和。 2. **进项税额**: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获取的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总和。 3. **进项税额转出**:某些情况下,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如用于生产免税产品的部分。 4. **免、抵、退应退税额**:根据税法规定,对于出口商品或其他特定情况,可以免征、抵扣或退还的增值税额。 5.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特定的征税项目,可能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来计算应纳税额。 6.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在税务检查过程中,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出来的需要补缴的税额。 7. **应纳税额减征额**: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 8. **加计抵减额**: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计算应交增值税时额外抵减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公式可能会根据税法的变化和具体的会计政策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来正确计算当月应交的增值税。此外,企业在填报税务申报表时,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数据进行调整,例如,可能需要将整个年度的加计抵减额累计后进行计算。在计算过程中,企业应当确保所有的数据准确无误,以避免税务风险。
02/2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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