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为什么是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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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5 | 提问时间:02/12 21:10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被他物权,主要是因为他们都是基于他人的财产而设定的权利,而不是基于自己的财产。具体来说: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占有,以某些特定财产作质物时,还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是法定的担保物权,其标的物只能是动产。
这三种权利都是基于他人的财产而设定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或债权的实现。因此,它们被他物权。
02/12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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