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是什么意思,如果总公司是小微,是不是分公司一定也是小微?无论分公司是独立纳税还是非独立纳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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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5 | 提问时间:02/06 16:35
是的,小型物业企业它合并在一块的话,符合要求的属于小型物理企业,如果是分公司,他自己独立做所得税,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因为他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02/0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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