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材料,销售方开了专票给我们,已抵扣,没付钱,但是现在销售方出了委托书要求我们将款项汇给另外的单位,这样可不可以?合法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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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02/02 20:06
如果销售方已经开了专票并且你们已经抵扣,但未支付货款,现在销售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你们将款项汇给另一家单位,这涉及到三方之间的关系。理论上,如果这种操作得到了销售方和受托方的合法授权和同意,并且所有操作都符合税收和商业法规的要求,那么这是可以的。但是要特别注意,这样的操作可能会带来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建议在操作前寻求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的意见。
02/0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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