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个人独资企业的老板,平时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并且已经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了个税,那么在做生产经营所得年度汇缴时,就不能再次扣除6万元的起征点费用了,因为在申报工资薪金个税时已经扣除过了,不能重复扣除,我的理解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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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0 | 提问时间:01/21 02:55
你好你说的是正确的
01/21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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