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当汇总转账凭证比较多时 为什么不利于分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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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7 | 提问时间:01/20 15:32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在编制汇总转账凭证时,按每一“贷方”账户汇总编制,不宜填制一借多贷的转账凭证。有时需要把一笔完整的会计分录拆成几笔会计分录,人为地支解了经济业务的完整性,导致反映不出经济业务的全貌。换句话说,正常的会计核算一般是按照资产、成本、资金等来分工的,但为了采用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平时就往往需要把一笔分录拆成几笔,为了方便起见,就可能会实行其他的不利的核算分工。
大型企业会出现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多借多贷的分录,就是一笔业务可能是这样的,但如果是分开核算呢,就是 拆解了本身的业务,让其他人无法知道发生的业务性质,以及可能涉及到多个人的业务核算科目,因此这部分的业务通常由总账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01/2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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