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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新厂房装的行车是转入固定资产还是单独核算?如果不转入单独核算可以吗?这样列入原值计算房产税
84784976 | 提问时间:01/16 14:22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故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围墙不属于房产,电梯、升降机等属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需要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发电机不属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不需要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01/1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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