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外购商品,部分拿来赠送,视同销售。赠送部分是按成本价申报增值税还是按销售价申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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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2 | 提问时间:01/15 17:51
外购商品部分拿来赠送,视同销售。对于赠送部分,应当按照成本价而不是销售价来申报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在确定销售额时,一般情况下是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或者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或者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对于外购商品,如果企业拥有完整的总部管理制度,并且能够确定从报价到交付的全过程价格,财务会按照成本价计税。这里的成本价是指物料直接价格、加工费、运费等等全部费用的加总。按成本计税的目的是为了让企业能够按照实际的支出计算税款,从而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总之,在申报增值税时,应当按照成本价而不是销售价来计算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如果企业拥有完整的总部管理制度,可以按照成本价计税。
01/1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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