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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如何填写
84785031 | 提问时间:01/12 16:4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根据财综88号文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允许从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减除有关价款的,应根据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逐一填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作为申报表附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 2.填写时,需要包含“缴纳义务人识别号”、“缴纳义务人名称”、“费款所属期”、“填表日期”、“凭证种类”、“金额”等项目。其中,“缴纳义务人识别号”为税务机关为缴纳义务人确定的号码,“缴纳义务人名称”为缴纳义务人名称全称,“费款所属期”与主表申报表所属期相同,“填表日期”为缴纳义务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3.“凭证种类”为“发票”的,必须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均为价税合计金额。 4.清单按照缴纳义务人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内容填写,其中“凭证种类”为“发票”的,必须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均为价税合计金额。 5.缴纳人应将合法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加盖财务印章后编号并装订成册,作为备查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审核。
01/1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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