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房屋未过户时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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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01/11 18:10
你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抵债给公司的房屋没有过户,在公司的财务账簿中,原本应该记录一笔房屋价值的负债,但现在它仍然属于原债务人的财产,因此没有可供记账的内容。因此,在账簿上,可以不记录这笔负债。
但是,从法律上讲,公司仍然有权索要被抵债的房屋,以及与该财产相关的一切利益,因此,公司可以在企业会计核算中记录一笔待定负债,以提醒财务管理人要注意原债务人抵债房屋的拖欠情况。
同时,为了简化抵债房屋的管理,公司可以开展相应的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以便管理者有效地掌握抵债物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以期达到更好的财务管理效果。
此外,公司还可以与原债务人签订相关协议,以此克服抵债房屋没有过户的缺陷,并确保公司能够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01/1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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