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前期垫付了案件受理费和案件保全费计入管理费用了,现在由败诉方承担退回给我公司了,我怎么做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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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9 | 提问时间:2024 01/11 17:05
对于该笔退回的费用,您可以做以下会计分录:
冲减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现金(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管理费用(前期垫付的金额)
如果是管理费用有余额的话,需要把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中: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收到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和保全费,先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待实际收到时冲减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再做管理费用的相反分录。
2024 01/1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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