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接收上级主管部门调拨的一批资产请问接收单位怎么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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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1 | 提问时间:01/06 07:42
当事业单位接收上级主管部门调拨的一批资产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分录:
1.确认资产:确定调拨的资产种类和数量,并确保这些资产符合事业单位的会计分类和计量标准。
2.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以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
3.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同时,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以反映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的增加。
4.确认增值税(如有):如果调拨的资产涉及到增值税,需要在会计分录中确认增值税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5.确认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应该将接收的资产视为上级补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
01/07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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