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建筑企业开业7年,第一年盈利、第二、三、四年亏损,第五年盈利、第六年亏损、今年是第七年小盈利,但是不足以弥补前几年的亏损,请问这时间还能继续结转以后年度弥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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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2 | 提问时间:01/05 15:32
您好,一般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 5 年。5 年内不论纳税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应连续计算弥补的年限。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期。
税法中的“亏损”不是企业利润表上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利润表中的亏损额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税务机关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01/0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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