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销售厢式货车,因为购买人是跨地区的,开具机动车发票的时候因为区域保护。需要先把这辆车开到另一个人或者公司名下。然后再给购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如果把这辆车开到本公司名下,然后再以二手车的名义卖给这个购买人,这种销售方式可以吗?本公司账目应该怎么处理?除了这种方式销售开票还有别的方法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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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4 01/02 13:35
您好,这个的话是可以这样销售方式,注意好金额就行
2024 01/02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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