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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3 12/30 17:11
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该行为只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带来法律上的利益,未使其承受法律上的不利益。 具体来说,法律上的利益即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地位的积极影响,既包括增加其权利或其他有利地位(比如技术秘密),也包括减轻其义务或其他负担。 反之,法律上的不利益是指缩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或其他有利地位,或者使其承受义务或负担。 该定义看起来似乎很明确,但仍然存在理解上的分歧。 最宽泛意义上的不利益包括那些与法律行为相隔遥远或者仅具备发生之可能性的不利后果。 比如,取得某物(尤其是机动车、不动产)后须承受公法上的义务或负担(纳税义务、行政管理上的义务);赠与合同被撤销后受赠人的返还义务;从抵押人处取得某物后,该物被强制执行时的容忍义务。
2023 12/3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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