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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于2022年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组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为8万元,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为5万元,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为0.5万元,与函证程序相关的内容如下: (1)项目组对于银行存款账面金额高于1万元的账户全部作为函证对象,将账面金额低于1万元的账户,采取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实施函证。 (2)注册会计师针对客户的回函情况中五家不一致的情况,对其中三家采取了进一步程序进行核实,结果满意,有两家因为差异小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决定不再实施审计程序。 请针对上述情况指出审计人员做法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12/28 10:07
HAHA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1)不恰当,除非银行存款不重要且重大错报风险很低,虽然银行存款金额较小,但是与该银行的活动仍需函证,如,借款等。
2023 12/2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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