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开办“自然人独资”或“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这两种性质利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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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5 | 提问时间:2023 12/26 16:21
1.自然人独资公司:利:独资公司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公司。弊:独资公司的建立与解散程序比较简单,只需要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申请注册或注销即可;独资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容易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但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个人风险较大;另外,公司规模小,筹集资金的范围和途径有限。
2.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利:可以发挥自然人与法人整合优势,在资金、品牌、技术、管理、渠道和人才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弊:股权结构简单,一股独大,难以形成股东间有效制约机制,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
2023 12/2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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