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建筑设计分公司, 合同是以总公司名义签,业务是由分公司来做,分公司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开票纳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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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7 | 提问时间:2018 03/12 21:42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这种的可以。
2018 03/12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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