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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中级经济法,图片题目d选项为什么反担保不能用留置呢?书上是说不能用保证,书上也说了抵押质押,没说留置,但是书上也没否认留置,而且从道理上讲留置没什么不可以的呀,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持有被担保了动产的,不能留置哇?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3 12/25 12:43
施薇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审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你好!依《担保法》关于留置的规定,只有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等特定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方可对按合同约定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行使留置权,以保障其特定债权的实现。而因担保人与债权人间担保合同,担保人并不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无从发生留置权;担保人因承担担保责任而产生的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亦不属于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而发生的特定债权之列。担保人纵因其他合同关系(如借用、保管等)而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与其因承担担保责任而产生的追偿权之间亦无成立留置权所必须的“牵连性”,不能发生担保追偿权实现的留置权;而如果债务人与担保人另行约定将担保人因其他合同关系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作为保障其追偿实现的担保物,则所形成的担保关系应为质押反担保,而不是什么“留置反担保”。可见,无论如何“设计”,也无法将法定的留置权作为约定的反担保措施来使用。
2023 12/25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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