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笔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已交付买方,但尚未收到合同约定收款日期未收款,会计上已确认收入,增值税未确认收入。
这个是否存在合理性问题请说明理由。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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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9 | 提问时间:2023 12/24 10:55
对的
增值税纳税义务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023 12/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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