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给我们开的发票,我们丢了,都好几年前的了,现在要平账,是要对方提供发票复印件再盖公章给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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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0 | 提问时间:2023 12/22 17:48
一般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丢失普通发票联,要取得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由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2023 12/2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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